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资环〔2018〕63号)
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它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导学”关系,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与生活。其最大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为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有效实现对学院全体大学生思想引领、能力提升、职业规划、考研就业指导的无缝对接和全方位覆盖,不断提高学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办
法。
第一条 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教研室具体负责实施。
第二条 本科生导师制的目标任务。
(一)从新生入学开始,针对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进行指导和帮助,使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
(二)凭借导师自身的教学经验优势,为学生提供学习性指导,针对个人发展方向提供学习计划。
(三)依据导师自身技术能力和从事的科研方向,为学生提供技术性指导,使学生在相关领域进行深入的课外锻炼,弥补课内教学缺乏实际锻炼的不足。
(四)针对学生就业和考研提供指导性意见。
第三条 导师的选拔聘任
(一)导师任职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
4.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硕士学历以上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二)导师的聘任
1.学院拟聘导师人选由教研室在符合任职条件的专业教师中遴选,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后由学院统一发文聘任。
2.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聘期一般为四年。导师在任期中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坚持指导,教研室要及时着手更换导师,更换导师的程序按聘任程序进行。学生若对导师的指导工作不满意或与自己的发展取向不符,可在三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的1个月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重新选择导师。
第四条 “导学”关系的建立
本科生导师制实行双向选择,学院公布聘任导师的名单(包括导师个人基本情况、专业及学术研究方向等),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兴趣和发展选择导师,导师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学生。学院根据双向选择情况和师生比,最终确定导师和指导学生的名单。
每年新生入学后,10月份开始实行导师制,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每位本科生可以意向性选择3名学院教师作为导师,本专业导师根据学生意向和教研室安排至少指导5-10名学生,非本专业导师至少指导1-3名学生。建立“导学”关系的实施程序如下:
(一)学院教师填报个人简介、专业及研究方向等,学院确定导师名单,并向学生公布,安排咨询。
(二)学院召开学生动员会,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
(三)学生填报选择导师志愿,每人限报3个志愿,并且申明愿意服从学院统一调整和安排。
(四)根据学生志愿顺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双向选择,学院作最终调整,确定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生名单。
(五)教研室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导师的职责
导师根据学生的个性成长需求,对被指导学生进行思想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一、二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引导、大学生活适应和生涯发展辅导方面;三、四年级本科生导师侧重在专业指导方面,包括毕业论文指导、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
(一)思想引领。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奋斗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性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学习方案和发展目标。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鼓励考研,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研究生教育的现状及相关考研信息等。
(二)专业指导。指导学生了解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情况,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指导学生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对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等进行指导,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学术引导。引导学生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和提升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文献和信息检索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倡有条件的导师带领学生积极走进实验室,开展科技创新大赛,参与科研课题及科研项目的研发工作。
(四)职业规划与考研就业指导。导师要结合自身的成长经历和本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形势,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学生兴趣和潜力,因势利导,科学合理地做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在学生就业方向选择和考研目标定位上给予指导和帮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择业就业作好思想准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五)记录与汇报制度。导师与学生见面要做好指导记录,要经常与辅导员、教学和学生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向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汇报工作,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导师每学期未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收集汇总学生一学期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的情况,及时将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人员反映,并将座谈会记录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学生的职责
(一)认真领会导师制的意义,了解《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主动与导师联系,汇报近阶段的学习、工作、思想状况等,每月至少一次。
(三)服从导师的安排,积极参与科技活动。
第七条 导师工作方式
本科生导师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第八条 导师的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导师应通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座谈讨论、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专题讲座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1次。
(二)向学生及时宣传和解释学校学分制及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好学习进程。
(三)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积极搭建学术科研实践平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大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关心爱护学生,时刻掌握和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每位导师每学期与学生个别谈心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自定。
(五)在指导工作中,本科生导师应与其班主任、辅导员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将学生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良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
(六)本科生导师应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和专业要求,制订相应的指导计划,撰写导师工作日志,真实记录指导活动,并按学期写出工作总结。
(七)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过程要注意:本科生导师不是研究生导师,可在适当的时机对学生进行点拨,但不要干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节奏。
第九条 导师的管理与考核
(一)组织领导
1.为保证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组织本科生导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把导师工作作为学院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导师工作的意见,为每一位导师建立工作档案,为每一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
3.本科生导师应如实认真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表》。
4.本科生导师考核内容主要为导师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指导效果、工作绩效及学生满意度等方面,由导师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5.考核结果的使用。本科生导师每学年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导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评选优秀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进修学习、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实际业绩部分(100分):按导师工作的基本职责,从导师指导活动的数量和效果、所指导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生获奖与违纪情况、学生课外科研活动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由导师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自评自己的实际业绩分;
2.学生评议部分(100分):由所指导的每位学生根据其本科生导师的具体指导情况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见附件3),最终计算学生评议平均分。
(三)考核构成
1.实际业绩50%;2.学生评议50%。
导师考核最终成绩的取得:取实际业绩分数和学生评议分数的平均值,作为导师学年度考核的最终成绩,由学院填写《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中每位导师最终综合得分与测评等级。(见附件2)。
(四)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次,总分≥85分为优秀,60~85分(含60分)之间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专业职务晋升、岗位聘任挂钩。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视为当年度教学考核不合格,建议取消当年职务职称晋升资格,低聘或暂缓岗位聘任。
第十条 导师的待遇
导师对本科学生的指导工作经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合格后,每生每学年的工作量计算和相应待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发布后若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定不相符时,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
1.《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3.《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4.《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学生评议汇总表》
5.《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表》
阿坝师范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
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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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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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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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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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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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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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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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方 式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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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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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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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 专业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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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取得的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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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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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年度考核表
( 年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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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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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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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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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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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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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作 业 绩 |
(实际业绩:包括指导学生活动的数量和效果、学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学生获奖与违纪情况、学生课外科研活动的参与程度和获奖情况、学生论文发表情况、科技创新竞赛和能力培养、考研就业服务等方面)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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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议 总 结 |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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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测评 结 果 |
实际业绩分数:______
学生测评分数:______
测评等级: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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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领导小组考核鉴定意见 |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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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学生评议表
( 学年)
(此表由学院组织学生无记名填写)
导师姓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对导师的评价 |
得分 |
是否向学生宣传和解释学校学分制及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制度与文件(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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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帮助每一位学生制定了合理、科学的课程修读计划(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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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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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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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经常与学生联系(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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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及建议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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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学年度考核学生评议汇总表
( 学年)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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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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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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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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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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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 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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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评议表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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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评 议 考 核 (占 50%) |
学生评议平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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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意见汇总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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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
( 学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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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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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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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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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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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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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学生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班级、专业 |
籍 贯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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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总体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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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指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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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年度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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