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报销医疗保险注意事项

一、门诊报销:(60元起报)

1、发票原件(盖有鲜章) 处方签(盖有鲜章)

一张发票对应一张处方签

2、检查费发票(盖有鲜章),后附检查报告。

(注:挂号费、煎药费、转诊费、转院费、外伤门诊、救护车费用等不报)

•住院报销

1、发票报销联原件(盖有鲜章)

2、出院证明(盖有鲜章)

3、 医保证复印件或系部证明

4、住院费用清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外伤住院,除上述几点外,还要医院病案首页(病案每页加盖医院鲜章),本人写一份非常详细的伤情经过(伤情经过里不能出现不小心,不注意的表述。伤情经过要系部确认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7、外伤住院和跨省就医(提前与学工部联系)

8、超过6个月的住院发票,不予报销。

(注:打架、酗酒、吸毒、车祸、整形、整容、疫苗、牙科、妇科等不报)

•门诊、住院注意事项

1、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票据才予报销。

2、如果发票姓名有误,需到医院修改盖上鲜章。

3、系部汇总所有票据,填写好门诊、住院报账登记表,于每月20号交学工部。

4、外伤住院,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须及时与学工部负责人联系,以确保能及时通知医保局备案处理,否则不予报销。